银川登记结婚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银川结婚证办理点
- 银川市灵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灵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灵武市健康路19号)
- 银川市贺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贺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贺兰县水源街与银河西路交叉口南150米)
- 银川市永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永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永宁县杨和北街141号)
- 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西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丽子园北街交叉口向北300米(西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金凤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北侧227号宁夏保税国际商品展销中心全球汇一楼)
-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银川市海宝东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北500米兴庆区政务大厅北侧1层)
- 共 1页6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