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办户政主页 > 居住证 > 常见问题 >

租赁企业要确保房源信息发布真实

发布时间:2021-04-02 发布者:办户政

四、确保房源信息发布真实
 
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建房规〔2019〕10号文第二条规定,加强对房源信息的发布管理,对房源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限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所有发布渠道上撤销。

热门办理

常见问题